尊敬的财务部! 您好! 我公司是定税公司。现有剩余发票可以向外代开。所代开的都可经税务局 验收。绝无虚假本公司可负责法律。使用后才付款.税收普通发票是2-3点。增值是7-8点。只要您能有 需要.有意可来电.回邮件.邮箱;cheng200689@126.com 广州市晨明实业有限公司。 注册号;440125445587565 联系人;刘美妮;13794385509